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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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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估算总投资3647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1425.29m2,总建筑面积76815.24m2,办学总规模为初中3000人,班级数66班,教职工303人,主要建设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以及地下室等,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宝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方面,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在保山市第三污水厂建成投运前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同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外排进入东河;远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同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后排入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河;项目内回用于绿化的废水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 2、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设施外排;实验室废气通过安装集气罩及排风设备,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房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学校专人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化学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容器,生物实验产生的废弃标本以及实验废水沉渣等,用专用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进入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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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