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0-072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0-05-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0年5月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龙陵县羊圈河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 龙陵县 建设单位 龙陵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羊圈河水库总库容257.9万m3,最大坝高59.9m,设计洪水位1735.05m,正常蓄水位1733.6m,正常库容229.2万m3,死水位1701.8m,死库容13.1万m3,兴利库容216.1万m3,属年调节水库。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龙陵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拦河坝施工主要采用原河道过流、围堰加导流输水隧洞过流方式,保证坝下河段不断流。施工区设置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综合利用;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项目设置2个弃渣场,剥离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堆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时就近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先建挡墙后堆渣,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周边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2、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废弃物运至附近的弃渣场集中处置,然后进行土地整治,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先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对施工便道及边坡,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路绿化、边坡治理及植被恢复。
3、水库初期蓄水阶段通过潜水泵提水方式下泄生态流量,直至水位超过输水隧洞底板水位,通过导流输水隧洞底部埋管,下放生态流量,保证初期蓄水期间河道不断流。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水库蓄水前,全面开展库底清理,防止库区残留物造成水库水质超标。羊圈河通过生态放流管不间断的下泄不少于0.016m3/s的生态流量,小地方河取水坝内埋放生态放流管下放0.02m3/s的生态流量,水库运行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流量下泄后,水库运行和小地方河取水不会导致坝后河段出现断流情况。在水库库尾设置漂浮物打捞设施,保证水库水质。水库建成运行后禁止投饵养殖。
2、运行期水库管理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水库管理所建设防渗厕所,粪便污水经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3、在输水干渠沿线及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及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4、水库具有饮用功能,工程建成后为保证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建设单位应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库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环境监管,水库坝址区域设置水质监测断面,按国家监测规范要求,每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库水质状况,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