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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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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山坝灌区工程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工程内容为:水源工程5座,新建引提水工程及连通工程4件,新建骨干输水渠系工程7条,续建配套骨干渠系工程26条,排水沟改扩建工程13条,新建4条。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执行隆阳区、昌宁县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燃油及爆破废气在场地布置空压站所供风,增加空气流通进行空气扩散;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爆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注浆废水和隧洞涌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处理达标可排至周边地表水体,做好相应的输排水工作;机修保养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油污统一收集清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上层清水回用不外排;基坑经常性排水采取基坑内静置沉淀后优先用于降尘和浇灌附近耕地林地;施工期设置旱厕,粪便污水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林施肥。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项目预计设置30个弃渣场,施工弃渣要及时清运至渣场,临时堆渣需采取拦挡措施严禁向下边坡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周边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二)生态流量下放断面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确保生态流量按要求实时下放。 (三)保山坝灌区工程涉及保山中心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部分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监管,规范施工行为,施工废水全部收集回用,禁止外排;对项目区内发现的珍稀动植物做好防护措施;水源保护区汇水区域内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事故排放水池,收纳事故污水,禁止污水排入饮用水源。 (四)项目施工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开展土地整治,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先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覆土。对施工便道及边坡,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路绿化及植被恢复。 (五)项目搬迁人口为10户41人,涉及生产安置706人,生产安置采用一次性资金直接补偿补助的方式,由政府指导、村民小组自行进行土地调剂和流转,搬迁移民安置点为分散后靠在原村民小组进行安置。 (六)在输水干渠沿线及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库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车辆、人员随意进入,严禁在输水渠道和水库周围倾倒固体废物等。 (七)项目建成后,管理事务移交保山市灌区管理局以及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灌区管理分局,生活设施依托现有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八)加强对扁东河水库、三坝水库、保山坝南部连通工程和芒黑河河道引水工程水质监测和预警预报管理,按照饮用水源管理规定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不满足饮用功能要求,须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调整取水计划,采取应对措施。在灌区布置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点,并加强监测,避免灌区地下水盐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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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