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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 | 建设单位 | 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14823m2,共建设11座垃圾转运站,其中大型垃圾转运站1座、中型垃圾转运站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7座、转运车辆停放站1座,配套117辆收集车辆,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等公辅设施。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施工物料集中覆盖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进行扩散。混凝土养护、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分别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公厕。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废弃铁质、废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集镇垃圾处置点处理。对施工期出入运输施工材料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周边道路的破坏和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11座垃圾转运站均设置蓄污池和沉淀池(转运车辆停放站仅设置沉淀池),各转运站内渗滤液经蓄污池和沉淀池收集处理达到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要求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压缩设备、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建有卫生间的腾越街道、和顺镇、荷花镇、曲石镇和北海乡垃圾转运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腾冲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各垃圾转运站对产生和转运的渗滤液和清洗废水做好转运台账记录,做到全面收贮,有序转运,有效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腾越街道大型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恶臭经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对压缩厂房内臭气进行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外排、猴桥镇和中和镇中型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恶臭经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各小型垃圾转运站卸料及压缩过程在密闭系统内进行,压缩设备自带喷雾除臭设备,通过喷洒植物除臭液除臭净化处理后通过设备接口呈无组织排放;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洒除臭液降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各转运站厂界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进站可回收垃圾暂存于各垃圾箱内,定期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进站有害垃圾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处,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由负责维修更换公司收集处理,本项目区域内不存放;生活垃圾和蓄污池混凝沉淀物经收集后与进站垃圾一并压缩后送至腾冲市垃圾综合发电厂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污染防渗区域,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包括垃圾压缩车间、蓄污池、沉淀池和危险废物暂存处等区域,防渗系数≤1.0×10-7cm/s,并设标识标牌;其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6、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核算,腾越街道大型垃圾转运站、猴桥镇中型垃圾转运站、和顺镇和明光镇小型垃圾转运站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腾越街道、界头镇、荷花镇、曲石镇和北海乡小型垃圾转运站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中和镇中型垃圾转运站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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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