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1-083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1年8月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第五水厂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82.9亩,总建筑面积4812.04m2,项目主要建设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综合楼、反冲洗泵房、加药加氯间、脱水机房、自用水泵房、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供电、给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新建3540m原水管道(DN800),35150m供配水管道(DN600-DN1000);项目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按照近期4m3/d规模建成,反冲洗泵房按照8万m3/d规模建成,预留远期(16万m3/d),其余工程一次性建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设置围挡、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和焊接烟尘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混凝土保养、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顶管施工泥浆水分别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外排至周边雨水沟渠。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填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废钢筋、废砖石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絮凝沉淀池排泥废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排泥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返回配水井进行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1m3)预处理、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桶中和处理后汇同污泥脱泥滤液一同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m3/d)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异味通过定期清掏、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小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滤池更换的石英砂、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化验室废液、酸洗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