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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园中园硅基产业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昌宁园中园 | 建设单位 | 保山东伏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租用保山市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1号标准厂房,占地面积13400m2,实际用地面积2242平方米(剩余的11158平方米作为预留用地),拟安装1条硅料清洗生产线、1条石墨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多晶硅清洁车间和石墨卡瓣、石墨帽、石墨座、石墨帽檐等多晶硅还原炉用品加工车间,采购多晶硅清洗设备、石墨制品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项目达产后年清洗多晶硅料6000吨、石墨制品18万件。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1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昌宁园中园硅基产业配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设备安装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车辆尾气、燃油机械废气通过空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板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企业租用1号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13400㎡,本项目实际占用面积2242㎡,剩余的11158㎡作为预留用地留作他用,后期预留用地建设项目时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石墨块切割及精加工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口排放;来自硅料酸洗工段的酸洗废气经离心风机抽至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DAOO2排放口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氮氧化物、氟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纯水制备废水排至暂存池;硅原料及石墨零配件清洗废水、酸雾塔废水排入调节池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暂存池,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电子专用材料类间接排放标准后,管网暂不配套时由建设单位罐车清运至保山市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厂处理,远期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保山市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营运期昼夜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石墨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喷砂机收集的粉尘等集中收集后返回硅基产业园委托来料代加工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由更换厂家带走。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酸液、废酸桶、硅料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槽渣、酸雾塔产生废PP填料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调节池及废水暂存池污泥,需要对其属性进行鉴定,经鉴定具有危险特性且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理;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且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理。鉴定之前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