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4111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4年11月15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保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审批时间:2024年11月15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总投资    (万元)环保投资建设地点环评类型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备注
序号
1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祥新能源(昌宁)有限公司线路起于鱼和光伏220kV升压站、迄于河湾光伏220kV升压站,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58座塔基,线路路径长度为24.108km。本次评价范围仅为线路部分,不包含鱼和光伏220kV升压站、河湾光伏220kV升压站及间隔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5万元。3928108.5隆阳区
2024.11.15保环准〔2024〕26号
2莫卡光伏发电项目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额定装机容量4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48.72MWp。规划建设3个3.20MW光伏方阵、8个2.40MW光伏方阵、5个2.16MW光伏方阵,共计建设16个光伏方阵;每个光伏方阵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共计16台;设置125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全站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输送至新建的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弃渣场等。25年总发电量为1641391.8MW•h,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65655.7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47.6小时。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为20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7万元。160000222.51隆阳区
2024.11.15保环准〔2024〕28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26


华祥新能源(昌宁)有限公司

公司上报的由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周庆,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530350000003508530545)编制的《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技术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漭水镇、温泉镇,项目场址中心:99°4344.766E24°4647.558N项目于2024712日取得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407-530524-04-01-845866)。项目建设复合型光伏电站,额定容量150MW。规划布置53个光伏方阵,其中81.6MW的光伏发电单元、72.24MW的光伏发电单元、383.2MW的光伏发电单元;配套建设1220kV升压站,远期安装3台主变,总规模700MWA,本项目阶段安装1150MWA的主变,预留2台主变位置。场内共设置6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最终以2220kV线路接入220kV保东变(接入系统不在本次评价范。25年总上网发电量为6703531.8MWh25年平均上网发电量为268141.3MWh25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394.8小时。项目总投资为6723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78.62万元

二、工程总征占地面积300.1706hm2,其中永久占地2.9605hm2,临时占地297.2101hm2项目建设区域内不涉及农户房屋拆除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征租补偿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区域涉及保山市昌宁县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昌宁县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占地不涉及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公益林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场界设置临时围挡建筑材堆放覆盖遮挡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车辆覆盖遮挡临时表土堆存压实进行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涉及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与旱厕污泥一并定期委托附近村民统一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施工过程中保持项目区内山溪沟渠的通畅,不得占用、拦挡河道。升压站外设置截洪沟,雨季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远离周边居民区

(二)规范设置弃渣场,做好弃渣场的水保措施,做好档护及绿化恢复工作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得进入弃渣场填埋。光伏场地生态治理修复、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复垦后初期、中期应做好植被抚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确保光伏板区建设对茶树正常生长的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对板下茶树的生长情况进行密切关注,根据茶树生长情况,制定适宜的茶光互补方案,尽可能减小光伏板区架设对茶树造成的影响,并通过合理方案促进茶树生长,实现茶光共赢。

项目27#35#光伏板区围栏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m,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35kV架空集电线路涉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做好跨越线路施工,导线与植被之间留有足够高度,保证线路的运行不会对植被的生长造成影响,禁止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加强运维管理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用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光伏电池板清洗,采用分片区清洗,清洗废水将直接落入光伏板下,用于板下植物浇灌用水,不外排。

采用基础减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进行隔声降噪,采取多种措施减小振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项目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升压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敏感目标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等经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后分别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旧蓄电池、检修废油经密封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少量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池收集的废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少量化粪池粪渣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统一清掏综合利用。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存放。每台箱变下方设置一个事故油池,箱变维修和事故情况下排放的废油进入配套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确保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事故结束后,应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进行清运处置,保持事故池内空置状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八)升压站运营后站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严格执行《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拆除的光伏组件由生产商回收资源化处置,废弃逆变器、变压器及蓄电池等设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组件支架等钢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所有建(构)物及其基础由拆迁公司拆除、清理。光伏组件及设备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场区内原有绿化土地尽量保留;组件及设备拆除完毕后,应清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适当整理;采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对场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适宜的乔木、灌木以及草类植被,全面复垦。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5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2428


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上报的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秦高远,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530350000003507530340)编制的《莫卡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技术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潞江镇,光伏厂址范围:东经98°4943.259″~东经98°5016.776″、北纬25°227.925″~北纬25°02.668″之间;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98°5014.844″,北纬25°036.464″。项目于202475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备案(备案号:2407-530502-04-01-341780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额定装机容量4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48.72MWp规划建设33.20MW光伏方阵、82.40MW光伏方阵、52.16MW光伏方阵,共计建设16个光伏方阵;每个光伏方阵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共计16台;设置125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1110kV升压站;全站装机容量通过2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输送至新建的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弃渣场等。25年总发电量为1641391.8MWh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65655.7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47.6小时。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为20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7万元

二、项目占地面65.79hm2其中永久占地0.82hm2,临时占64.97hm2项目建设区域内不涉及农户房屋拆除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征租补偿工作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区域涉及隆阳区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红线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公益林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禁超范围施工。采取场界设置临时围挡建筑材堆放覆盖遮挡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车辆覆盖遮挡临时表土堆存压实进行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拌和工序,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涉及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与旱厕污泥一并统一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强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规范设置弃渣场,做好弃渣场的水保措施,做好档护及绿化恢复工作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得进入弃渣场填埋。光伏场地生态治理修复、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复垦后初期、中期应做好植被抚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光伏板的角度和朝向应根据当地的纬度和光照情况进行优化调整。采用高架式安装,确保光伏板下方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咖啡种植,针对长得超过2m的咖啡树,对咖啡树进行协商修剪。光伏板下咖啡园种植过程中,严格限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施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对现存咖啡园进行合理的维护、管理,保障咖啡园生态系统的健康。

加强运维管理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用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靠近猪头山龙洞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的12#16#号方阵光伏组件清洗采用雨水自洁加人工辅助方式,人工辅助主要用湿布擦拭或者玻璃刮刀进行清洁,且不使用清洁液。定期对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发生事故时故障阶段废水不排入水源地,不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采用基础减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进行隔声降噪,采取多种措施减小振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等经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后分别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旧蓄电池、检修废油经密封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少量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池收集的废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少量化粪池粪渣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统一清掏综合利用。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存放。每台箱变下方设置一个事故油池,箱变维修和事故情况下排放的废油进入配套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确保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事故结束后,应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进行清运处置,保持事故池内空置状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八)升压站运营后站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严格执行《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拆除的光伏组件由生产商回收资源化处置,废弃逆变器、变压器及蓄电池等设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组件支架等钢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所有建(构)物及其基础由拆迁公司拆除、清理。光伏组件及设备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场区内原有绿化土地尽量保留;组件及设备拆除完毕后,应清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适当整理;采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对场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适宜的乔木、灌木以及草类植被,全面复垦。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