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7-1229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17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登记
4 “力宏 学府一號”建设项目 保山永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用地面积35318m2,总建筑面积61028.31m2(地上建筑面积47837.96m2,地下建筑面积13190.35m2)。 22140 隆阳区     保环准〔2017〕4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46号

 

保山永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力宏 学府一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北城区,于2016年9月取得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力宏 学府一號建设项目的通知》(保发改投资〔2016〕689号),项目选址用地面积35318m2,总建筑面积61028.31m2(地上建筑面积47837.96m2,地下建筑面积13190.35m2)。项目共有4层多层住宅建筑20栋,4层综合楼建筑1栋,16层高层综合楼建筑1栋及1层地下室组成。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347.05m2,商业建筑面积1896.32m2,4#综合楼建筑面积894.97 m2(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1.58m2,生鲜超市建筑面积239.73 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46.35 m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2.55 m2,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73.73 m2,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面积41.84m2,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46.34 m2,走道及其他建筑面积近237.35 m2),8#综合楼建筑面积8699.62 m2。配套停车位、道路、供电、消防、给排水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2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力宏 学府一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的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自建的污水管网(约267m)排至项目南侧升阳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2、项目区使用清洁能源,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专门排烟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4.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严控商业噪声,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隆阳区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隆阳区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