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
1 | 腾冲国东加油站迁建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 重新选址并进行新建,新建后的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总占地面积3586m2,总建筑面积632.1m2,其中:站房(2层)建筑面积362.6m2,罩棚建筑面积269.5m2(高7.5m)。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经营业务项目,预计建成后年销售燃料油3500t。设有SF双层油罐4个,其中0#柴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50m3,年销售量为2100t;92#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800t;95#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400t;98#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200t。项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34万元。 | 800 | 腾冲边合区 | √ | 保环准〔2018〕52号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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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8〕52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腾冲国东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腾冲国东加油站原址位于老腾梁公路K3+880~K3+950处,隶属腾冲市中和镇。由于腾梁公路扩建项目建设,该加油站处于拆迁范围内,所以需搬迁重建,目前老加油站已关闭拆除,新加油站位于腾梁公路K4+050~K4+950处。项目于2017年1月20日取得保山市商务局关于核准迁建中石化腾冲石油分公司国东加油站的批复(保商发〔2017〕6号);于2018年6月21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30534-48-3-039609。本次迁建的主要内容为:重新选址并进行新建,新建后的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总占地面积3586m2,总建筑面积632.1m2,其中:站房(2层)建筑面积362.6m2,罩棚建筑面积269.5m2(高7.5m)。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经营业务项目,预计建成后年销售燃料油3500t。设有SF双层油罐4个,其中0#柴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50m3,年销售量为2100t;92#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800t;95#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400t;98#汽油罐1个,单罐容量为30m3,年销售量为200t。项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34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腾冲国东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严格按照加油站相关设计规范建设,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及作业区域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场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注意保留施工影像资料备查。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采用带油气回收装置汽油加油枪、密闭卸油、卸油油气回收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食堂安装抽油烟机,处理餐饮油烟。
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沟,地坪冲洗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住宿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下储油罐设置检查井,定期检查输油管道,防止成品油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
3、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村镇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棉纱、隔油池废油、清罐油、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油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处置必须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协议,按照规范进行清运和处置,严禁自行处理,日常管理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边合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