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80604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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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入驻已建成厂房,安装生产设备即可投产。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安装涂布机、检测柜、电池专用真空箱、电池化成柜、激光焊接机、搅拌机、辊压机、干燥机、注液机、清洗机等设备,建成锂离子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达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生产规模,项目与本公司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共建一套120立方米/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共同使用。 2000 隆阳区(工贸)   保环准〔2019〕20号
2 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入驻已建成厂房,安装生产设备即可投产。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安装涂布机、检测柜、电池专用真空箱、电池化成柜、激光焊接机、搅拌机、辊压机、干燥机、注液机、清洗机等设备,建成完成锂离子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与本公司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共同建设120立方米/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共同使用。 3500 隆阳区(工贸)   保环准〔2019〕2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20号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 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于2019年3月15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隆发改产业备案[2019]028号),项目编代码:2019-530502-38-03-024157。项目为新建项目,入驻已建成厂房,安装生产设备即可投产。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安装涂布机、检测柜、电池专用真空箱、电池化成柜、激光焊接机、搅拌机、辊压机、干燥机、注液机、清洗机等设备,建成锂离子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达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生产规模,项目与本公司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共建一套120立方米/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共同使用。项目内不独立设置住宿、食堂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职工宿舍)依托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已建设完成的公辅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 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设备安装和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施工车辆封闭遮盖,建筑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厂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周边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经新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B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的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后后回用于公司内部绿化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河,远期可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

2、涂布、干燥工序NMP废气,经设备收集进NMP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完全回收部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电解液废气经厂区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外排废气 必须满足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及表6对应标准。

3、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降噪设备,进行墙体隔音;进出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 08)3类标准限值。

4、正极极耳废料、废胶纸、不合格电池、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NMP溶剂及其包装桶,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指定单位回收处理;负极极耳废料、沉淀池污泥、废电解液、废边角料、废机油、擦拭棉布等收集后进入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料、废口罩及废手套、含油抹布、化粪池污泥等并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审批机关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4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9〕21号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于2018年10月24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隆发改产业备案〔2018〕112号),项目编代码:2018-530502-38-03-006251。项目为新建项目,入驻已建成厂房,安装生产设备即可投产。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安装涂布机、检测柜、电池专用真空箱、电池化成柜、激光焊接机、搅拌机、辊压机、干燥机、注液机、清洗机等设备,建成完成锂离子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与本公司年产2500万只锂离子二次电池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共同建设120立方米/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共同使用。项目内不独立设置住宿、食堂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职工宿舍)依托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已建设完成的公辅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圆柱低速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 工作:

(一)加强后续施工期环境管理

设备安装和后续施工中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厂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周边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经新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B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的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后后回用于公司内部绿化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近期进入公司已经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河;远期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

2、涂布、干燥工序NMP废气,经设备收集进NMP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完全回收部分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电解液废气经厂区排风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外排废气必须满足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6非甲烷总烃限值。

3、项目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必要的降噪设备,进行墙体隔音;进出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正极极耳废料、废胶纸、不合格电池、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NMP溶剂及其包装桶,统一收集后定期由指定单位回收处理;负极极耳废料、沉淀池污泥、废电解液、废边角料、废机油、擦拭棉布等收集后进入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料、废口罩及废手套、含油抹布、化粪池污泥等并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如项目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审批机关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工贸园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