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2月20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项目名称 | 保山隆阳区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建设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1部,主要包括发射系统、接收系统、天线系统、信号处理系统、雷达标准输出控制器,配套安装1套专用测试仪表、1台柴油发电机、1套UPS不间断电源、1套通信辅助设备、1套防雷设施等雷达附属设备。新建1座10米高钢结构雷达架设铁塔,1栋22平方米砖混房屋,1套消防设施、1套变压器及供电线路。项目总投资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1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采取控制施工时间、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物料遮盖、车辆限速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维护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围挡阻隔后,减轻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集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合理安排工期、注意用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措施,减小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及动植物的影响。 (二)项目雷达站全年运行365天,设备均为远程自动化操作,不设置值班人员,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巡检一次,巡检期间工作人员依托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瞭望台生活设施。架设50KVA变压器一套,低压线路100米,采用380V供电,配备1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力供应的备用电源,发电机废气经自然扩散后排放。 (三)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采用低噪声设备和经过阻隔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夜间≤45dB),通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稳定、低噪声状态运行。 (四)巡检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每次更换后与备用柴油发电机维护产生的废矿物分别收集,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对周围建筑物进行高度限制等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天线扫描仰角,仰角应在0.5°以上运行;正确设置发射机设备各项电参数,使其输出匹配,对操作人员需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改进发射机屏蔽接地的效果,避免造成屏蔽体的二次辐射,确保项目近场区(0m—365m)、远场区(365m—500m)、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严格做好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及时到属地规划部门备案,确保0m—365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9.02m(以雷达塔楼区域地面海拔高度2606m为基准),避免周围新建建筑物超高。按要求悬挂警示标志做好警示教育,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雷达站台内活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