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6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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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10kV东山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 | 建设单位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在原有110kV东山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新增一台2号主变,容量40MVA;新建110kVⅡ段母线、110kV母联间隔、2号主变进线间隔、母线PT间隔、110kVGIS出线间隔;新建10kVⅡ段母线及10kV电气备用间隔8回;新增1组消弧线圈并小电阻接地装置、1台电容器组,容量为8000kvar,并新增对应的变电二次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变电站现有设施,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变电站有5名值守人员,本次建设不新增值班和值守人员,依托原值守人员,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染源。在工程建设及后续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设备维修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旧设备及材料,经收集后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漏油时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主变下方的集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