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3-7-/2019-02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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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46,000元,同比下降27.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所以无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27,500元,同比下降47.8%。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 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9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18,500元,同比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2019年不安排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减18,500元,同比下降17%,主要是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