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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3-7/202504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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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强戒所2024绩效评价公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情况涉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执行党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社会和谐、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坚持保运行、保重点、求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编制强制隔离戒毒部门绩效目标。实现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市强戒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全年预算数26,944,936.79元,全年执行数26,944,936.79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执行率100.00%。经费用于加强强制隔离戒毒自身业务、所政管理及场所相关建设,主要是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场所安全稳定。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监督管理,市强戒所严格执行《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意见》、《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财务会计规章制度,从收入、支出、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通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资金使用的申请报批程序,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确保经费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总额决算数116080.89元,年初预算数285,000.00元,减少168,919.11元,主要原因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04,146.89元,本年比上年增长21,283.57元,主要原因公车出差活动增加,车辆维修维护费和燃油费使用增加,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决算数、上年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1,934.00元,本年比上年增加561.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长。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5人次。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效能。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做实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形成多维度绩效指标,将绩效指标细化为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纠正对绩效管理理解上的偏差,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督促在预算编制中,将资金申请、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统筹考虑,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契约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单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预算转变,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预算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新体制。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学习保山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将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分配到对应的预算申报部门,下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对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基础,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预算数26,944,936.79元,全年执行数26,944,936.79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执行率100.00%。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均达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支付进度率、管理制度健全率、基础信息完善率、资金使用合规率、预决算信息公开率、管理制度健全率、资产管理安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均达标。基本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市强戒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1.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7000.00元,执行率100%。

2.其他项目涉密。

以上项目我所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和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进度规定,确保场所安全稳定。项目已实施完毕,全年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进度较好。

(三)产出情况分析

重点工作办结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达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严格项目费用预算,节约成本,尽可能的通过政府采购,以最低的成本费用,采购到既经济,又适用的项目,经济效益达100%。

2.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强戒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提升了强戒场所的物防技防水平,确保了强戒场所的安全稳定,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均达100%。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强戒人员及家属、社会的满意度较好,满意率达98%。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4年预期指标全部完成。同时,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预算指标考核制度,形成贴合实际、易于操作的部门绩效指标考核指标体系。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的时限和格式在规定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公开绩效自评信息。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及处置。固定资产配置合理、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处置规范。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有据可依。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岗责体系,细化财务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并研究制定会计核算和政府采购管理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由于部门预算形成经过两上、两下的程序,每次都有调整,相应的绩效指标也必须相应调整,但是后期文件并不能反映这种调整,建议建立预算与指标的联动调整机制。实际预算下达时间较晚,同样影响项目实际执行进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全程督促。我所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绩效管理,组织召开党委会、主题工作会研究部署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实施和检查,扎实推进项目部门绩效管理。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省戒毒系统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为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落实责任,做好督查。通过汇报、现场监督的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的跟踪检查,落实方案编制、预算上报、招标采购、实施进场、验收等控制点的完成时限,多措并举保障了项目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建议对预算评价参照预算申报提供细化操作手册和填报案例,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的提高夯实基础。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