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8
建议 、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建议R 单独办理□ 分办□
提案□ 第69号 主办R 协(会)办□
标 题 | 关于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
承办 单位 | 保山市司法局 | 承办人 | 李君兰 | ||||||||||
是否 开展 调研 | 是 (调研简况) | 保山市司法局在年初时就悉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在今年2月、5月就相关内容进行调研。重点对实体平台建设、宣传推广应用、经费预算、人员配备 | 否 | ||||||||||
协商 方式 | 面商 | √ | 其他方式 (具体说明) | ||||||||||
办理结 果分类 | A 类 | √ | B 类 | C 类 | 办理结果 是否公开 | 公开 | 是 | 不公开 | |||||
A 类件 成果 转化 情况 | 2023年,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037个,但根据“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严格村级组织挂牌范围”要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不在挂牌名录,已逐步清理;全市328名律师与76个乡镇(街道)的955个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全面建立“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建成24个“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广泛参与村级纠纷调处、法治宣讲、法制审查等活动;大力推广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南掌上12348公众号、乡村法务通、政务服务网等便民网络服务产品,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与市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共同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有计划、分步骤配备司法协理员队伍,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协调对接,督促县区财政部门保证经费列入预算,及时拨付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项经费。 | ||||||||||||
B 类件 承诺 情况 | 承诺 事项 及 时限 | ||||||||||||
责任 单位 | |||||||||||||
注:1.A 类件成果转化情况:采纳意见、建议出台的政策、文件,解决的实际问题。
2.B 类件承诺事项及时限:复文中承诺解决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限。
3.责任单位:作出承诺事项的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