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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3-7/2026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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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保山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六个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sfj/zfxxgkpt/zfxxgk.htm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所涉相关问题存有疑问,请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联系电话:0875-212215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民、法人等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优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分层级分领域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实现清单化、动态化管理,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年度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保山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1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0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分办、答复到归档全流程,将依申请公开渠道链接到保山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在网上公布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线下受理渠道畅通。2025年,保山市司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0件,无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认真做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精准把握个人信息内涵,从严从实“三审三校”机制。三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结合协同办公系统内部发文流程,从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和公文的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安全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推动“12348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市局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定期进行检测,并完成了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网站年度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常态化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定期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检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实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按要求和规范开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不足,主要是:业务人员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集成度和服务便捷性有待加强、政民互动渠道的智能化水平有待改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精准性。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和标准,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的通俗性和易懂性,确保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有效性。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提升平台的易用性和便捷性,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