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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1-082702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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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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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法治交通建设2019年度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确实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把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交通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各个领域,在交通运输行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指导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重心开展工作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一是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和行 政执法督查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并指定局政策法规和行政 审批科具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今年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保了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定期学法机制。组织对《宪法》、《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公 路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和《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等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今年来还认真组织了网络在线学法,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交通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内容之一,努力实现学法常态化,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鼓励职工将学习法律知识与自己所承担工作相结合,在确保符合国家部委要求的前提下不断规范交通建设管理,把所学所得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查找在交通建设管理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在干部职工中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共产党的历史以及发展历程,对党内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认知。五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和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保山市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落实“六个一” 便民行动,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开展对失信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 中全会精神,把社会诚信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诚信体系,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保山市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保山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严格落实诚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报告、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营造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守法、规范、诚信、有序”的新秩序。

(二)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党组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提前介入,加强对各决策文件起草科室的指导工作,督促各起草科室严格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确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制度和行政应诉制度。按照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详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 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执法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认真落实《保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工作。

三是加強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利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层级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健全了内部控制机制。调整成立了“市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内设机构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印发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实施意见》和《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失误、失职问责办法(试行)》;三是开展了“2019年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围绕“严纪律、转作风、紧节奏、抓落实”的主题,着力整治纪律松懈、作风懒散、工作飘浮、效率低下、干事不勤、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将作风转变为“责任、担当、实干”精神。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交通执法是交通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我局对该环节的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自查我局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严格做到了“两合法,一规范”(即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一是认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我局每年都组织人员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权限、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有地方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等三类。全市共有执法人员314人,314名执法人员参加过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了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执法证件。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我局按照《保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清理工作。三是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结合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水平。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加大非法营运的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877人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1132件,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16起;加大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以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全市客运站、客运站周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出租汽车拒载、议价、宰客、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出租车各类违章案件54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在辖区内旅游景点、客运站及客运站周边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并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性行为进行规范,截至目前全市查处旅游客运案件5件,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受理旅游客运投诉案件2件。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编办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编办〔2016]90号)要求,完成了“一单两库”的编制工作,制定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有随机抽查事项9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对被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事项、监管人员、监管对象信息真实齐全,年初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完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抽查清单,今年全市运管系统随机抽调了90名执法人员,共抽查了202家道路运输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相关企业,并要求限时整改,整改结果按时上报辖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利用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将被抽查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公示。同时各县(市、区)运管局也在办公场所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确保检查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路建设管理。我局对公路建设市场单位在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依据《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每年度开展一次公路建设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19年虽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根据动态调整要求,已取消建设市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但认真开展了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保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招标的公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一是对本级现行涉及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清理;二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发改委的统一要求,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治,对市政务管理局从平台导出的24个市级公路工程和3个铁路招标项目进行认领,并对照项目按整治方案例举的18种问题逐项逐标段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进一步核实,核实后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印发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经清查,市本级24个公路招标项目(标段)中有3个项目(标段)有倾向性不合理内容,已于2019年11月13日下发整改通知,责令两家业主牵头招标代理机构整改并承诺在今后招标文件编制中严格执行国家、部、省规定,严禁出现违反中性竞争原则、限制或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内容.

海事航务管理。2019年,局海事航务科组织随机抽查6人次,20户企业(和个体),对14户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反馈,要求限时整改,整改结果限时上报。

(五)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加快交通运输行政职能转变,创新创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行交通运输权责清单管理模式,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接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将掌握的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结果告知为提前公示,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

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一是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推行“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结”的办理模式。并认真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精简和规范证明材料,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二是严格落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制度,进一步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先照后证”配套措施。对已经明确为“先照后证"的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审批程序,先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至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有关许可,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工商部门之间信息的双向适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三是积极推进投资建设项目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按要求将中介机构选取纳入中介超市。落实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和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网上大厅通用审批系统。梳理出本单位行政处罚保留318项,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权责清单10项,在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1218条。

(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今年印发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成办的良好格局,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稳步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这一重要对象,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摆在交通运输工作突出位置,把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件(主办25件、协办3件),续办2018年B类提案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为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

一是成立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二是明确工作分工及责任人,在执法信息收集、上报、汇总、审核、公示等各环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传达准确、顺畅' 及时。三是先后制发了 一系列行政决策及配套监督文件,对行政执法公示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C四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行政执法过程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和双随机抽查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强度不断增加,但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配置却没有得到相应增长,反而减少,已经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交通执法人员存在参公和事业2种身份,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执法改革的深入开展;三是案件办理质量以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单位对行政执法工作研究不够,办法不多。部分人员还停留在老的思维方式,对逐渐放开的道路运输市场的执法环境研究不深入,对于新科技手段的引用能力不足,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更全面的调查了解,证据方面出现不足的情况偶有发生。

(二)执法手段比较单一。一是对非法营运行为,采取运动式的执法方式,缺乏长效治理机制。二是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非现场执法的条件尚未具备,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执法效率的提升。此外信息系统建设如何在执法工作中更好的应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执法效果等还需不断的摸索和改进。

(三)执法环境日趋复杂。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深层次的问题层出不穷,执法环境不容乐观。近年来,违法违章行为越发隐蔽,如运管部门长期以来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手段逃避检查,特别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部分经营者采取了更加隐蔽的方式,甚至与乘客以达成某种默契的方式,想尽办法逃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检查,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2020年工作思路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学好、用好法,不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当好交通先行。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0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为抓手,以执法监督和问责为手段,继续开展年度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档案。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好年度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新办证和审验换证工作.

(二)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三)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立足于我市交通执法基层工作的实际,整合现有资源和优化人力物力配置,完善各项执法工作系统。突出系统的实用性,通过强化视频监控、GPS平台监控、微信公众号举报、违法行为智能识别等功能的应用,为一线执法提供查询、取证、调度、支援响应等服务,打破传统执法模式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移动办案和非现场执法功能,切实解决基层执法所面临的执法人员不足、调查取证难度大、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对违规违章从业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歩难行。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现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

(七)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公路、水运、民航、铁路等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对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职能职责,推进执法力量前移、下沉。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