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1-0811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文号
  • 保交办建复〔2021〕13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对保山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张峡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绕城高速功能转换及车辆分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0年9月1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隆阳区政府牵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启动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工作,相关程序已全部完成,车辆分流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同意。根据车辆分流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及市交警支队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同步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交警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分流限行工作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启动。但在车辆分流工作所需的标识标牌安装过程中,省交投保山管理处以“该土地虽已由东绕城及保施项目公司对省交投支付相关补偿费用,但土地证尚未变更”为由制止安装。因相关标志标牌未能按方案完成安装,致使车辆分流工作成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我局正在督促绕城高速项目公司和保施高速项目公司尽快将各自土地证剥离,权属划分清楚,待土地证办理完成后,我局将继续推动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周边居民生活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正刚 0875—222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