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2.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保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抄送: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附件1
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监督检查 | 通过年度考核备案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10% | 2025年5月-10月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网络监测等方式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市级组织实施 |
附件2
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公开检查和处罚结果,有效监管不良执业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5月至10月。
二、抽查范围
通过年度考核备案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实施主体
保山市司法局。
四、抽查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等。
五、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由保山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每次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抽查对象主体的10%。对基层法律服务脱钩改制工作以及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执业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执业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抽查方式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网络监测等方式。
七、结果运用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视其违法行为依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其予以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的,由保山市司法局依法予以处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促进行业长远发展。要充分认识年度抽查工作对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分类指导和过程监督,完善执业规范检查标准,通过抽查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提升,促进行业长远发展。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促进行业稳定发展。要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规范执业。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提升收费透明度和公众监督效能,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争议解决机制,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构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的作用,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信息公开、红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将社会评价和市场反馈纳入监管体系,将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社会公众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评价公开化、透明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