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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3-7-16_C/2018-0425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9-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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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经保山市司法局党委研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社区矫正和基层工作的分管领导和队、股负责人。

二、实行零报告制度。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实行“零报告”制度。要形成制度并做好值班备勤具体安排,安排专人负责,每日17:30以前报送安全稳定情况至市司法局十九大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传真:2161730。

三、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十九大安全稳定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开展至少一次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同时做好预案演练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深入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工作。对重点、热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纠纷突出地域要进行再次深入疏理排查。排查出的重点安全稳定隐患要登记造册,确定处置有效方案措施,明确处置责任人、处置时限。于10月11日前上报市司法局十九大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网络舆情监控。要设立社会、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员,及时整理、反馈、上报舆情信息,并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早期预报,确保有关的重大舆情和负面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及时进行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

六、强化宣传报道工作。要对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不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与宣传文化部门的协同协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自2017年10月1日是起至十九大胜利闭幕,各县(市、区)司法局、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每周必须上报工作简报不得少于一期。

保山市司法局十九大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