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2-070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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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附件3  

2021年度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我市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的调研及询价等工作,后接省厅通知:网上祭扫平台各地不用建设,统一由省厅建设;各州市继续开展烈士精神宣传、调研等工作。202011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年末结算资金未使用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全覆盖开展核查工作县(区)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  

2)烈士家属、参战退役人员投诉率为0,满意率达到100%  

3)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240号)文件,到位资金120000.00元。我市积极开展前工作的调研及询价等工作,后接省厅通知:网上祭扫平台各地不用建设,统一由省厅建设,继续开展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202011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由于年底结算,资金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1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2021年烈士精神宣传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根据本局召开党组会议纪要的内容并进行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核查工作县(区)覆盖率、烈士精神宣传覆盖范围为100%,完成积极开展烈士精神宣传等工作5次。质量指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20216月底前执行完毕,资金使用完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按进度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烈士家属、参战退役人员投诉率为0,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烈士祭扫平台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在云南省褒扬纪念工作群中发布。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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