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2021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市“三农”工作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保山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保供〔2021〕2号)文件要求,经市供销社研究,决定对2021年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授予“2021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二等奖”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一等奖:隆阳区供销社 昌宁县供销社 腾冲市供销社
二等奖:施甸县供销社 龙陵县供销社
2022年是“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二年。希望全市供销社系统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努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保山市供销社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