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07_G/2015-0723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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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2015年人员构成情况:在职10人为事业编制9人,工勤1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4.8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9万元

其中:公务费3万元,福利费0.03万元、职教工会费1.2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8万元

其中:退休费3.16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