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4人,退休人员2人。2015年人员构成情况:在职14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工勤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9.4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
其中:(1)公务费4.2万元。其中:(a)办公费0.5万元,(b)邮电费1.6万元,(c)差旅费1.3万元,(d)培训费(在职职工学习培训)0.5万元,(f)公务接待费0.3万元。(2)福利费0.04万元,(3)职教工会费1.73万元,(4)退休公用经费0.08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7万元
其中:(1)退休费7.16万元;(2)独生子女费(奖励金)0.0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业务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
201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0.22万元,印刷费0.4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劳务费支出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