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2020年1月13日市财政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费及保山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对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市财政局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0.00万元,执行率100.00%。其中,支付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普通国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50.00万元、北京交科院普通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费用50.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十四五”规划及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分别通过专家评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完成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资源的有效储备、统筹协调、严格管控和高效利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