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局机关及属各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地方民航发展局、保山市地方铁路发展局牌子。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在职人员229人。其中:行政人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9人。退休人员10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评价包含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年度目标、部门年度绩效指标三部分内容。部门年度绩效指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760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68万元,其他收入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378.43万元,降幅92.82%。
2.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7686.89万元,较上年减少98166.22万元,同比下降92.74%。其中:基本支出3795.62万元,占总支出的49.38%,项目支出3891.26万元,占总支出的50.6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我局根据执行情况不断修订并完善制度。2021年我局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试行)》(保交财〔2021〕3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保交政审〔2021〕1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和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试行)》(保交机纪〔2021〕1号)五项制度,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3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6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保交财便〔2021〕7号)等通知,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局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个二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了32个三级指标。
1.产出指标:从我局2021年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及履职情况等进行指标设置,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三方面指标完成情况。
2.效益指标:反映部门整体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详见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科。
2.组织实施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资财审计科对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下发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企业围绕2021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并收集佐证材料,完善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100份,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一)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7686.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3795.62万元,项目支出3891.26万元。
(二)年度目标(总分80分,自评得分78分)
1.项目前期:一是完成“十四五”及中场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保山市普通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二是加快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弥渡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等高速项目前期,完成老营至板桥、弥昌、昌链初设、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件编制,争取项目工可、初设获批;三是完成绕城高速与大保高速保山坝区段功能置换及车辆分流方案编制并推进车辆分流工作。
2.公路:做好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的收尾工作;继续做好爱国卫生运动中“全面清理交通沿线垃圾”的相关工作。农村公路方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转变农村公路养护理念,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合理性控制,有效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自采材料价格,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执行、工程费用支付和工程招标结果执行,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
3.铁路:一是通过咨询服务单位编制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提交技术论证成果供市人民政府决策,积极向上争取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二是2021年7月底前建设完成大瑞铁路110千伏保山牵引变电站外部供电工程电缆管沟(西山引入段102米),满足2021年大理至保山段开通前投产供电。
4.水路:完成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2%的目标,完成全市通航水域认定和航运旅游发展规划工作,完成航道、渡口(码头)日常养护工作及应急抢通任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5.民航:加快推进市、区政府“五网”建设,立足于完善航线网络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旅游事业发展。
6.道路运输:2021年,预计全市完成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2425131.2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公交线网布局规划并组织评审和实施,按要求配合完成客运企业、班线、站场等重新审核许可,推进公交都市和绿色出行城市创建,推进施甸客运站、腾冲旅游客运栈、昌宁卡斯客运站等站场建设,按要求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任务。
7.行业治理:开展高速路安全生产综合督查10次。开展安全督查检查4次,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
8.邮政:加强普遍服务质量监督,完善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和服务能力。
产出指标下数量指标:大保高速编制完成报告17份,弥昌、昌链高速公路编制完成报告15份,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文本1份,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50条,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100%,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12次,材料价格现场调查1次,开展质检次数(综合督查、原材料抽查)1次,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次数2次;
产出指标下质量指标:检查(核查)合格率90%,检查(核查)覆盖率90%,运输市场安全事故倒查责任减少,营运市场投诉率降低;
产出指标下时效指标:保山站房与大保段同步建成使用2022年4月站房验收,电缆管沟建成投入使用满足工期进度2021年10月28日,控制价审查时效14天;
效益指标下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保高速使用报告数据17;
效益指标下社会效益指标:弥昌、昌链高速公路工可已获批、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待批复,大瑞铁路站房规模扩大至12000平方米,学生乘车票价1.6元、老年人乘车票价1.4元、残疾人乘车票价0元,县级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84.45%,乡级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80.24%,村级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78.68%,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7.91%,全年到现场检查次数2次;
效益指标下经济效益指标: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费用控制35万元,电缆管沟建设费用控制49.79万元;
效益指标下生态效益指标:县级农村公路绿化率92.7%,乡级农村公路绿化率71.89%,村级农村公路绿化率64.43%;
满意度指标下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0%,受审单位满意率85%,造价编制单位满意率85%。
目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县级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县级农村公路绿化率由于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参考的是2020年省级下达养护指标,2021年养护质量指标省级于2021年初才下达,省级考虑各州市县道硬化工程实施已有10余年,进入大中修高峰期,故较2020年指标下降较多,2021年实际已完成省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预期目标未细化,目标数据和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准确具体,存在绩效目标与部门工作目标联系不紧密等问题。二是预算申报设置指标时未将部分重点工作和职能职责相关指标纳入申报管理。三是绩效自评表指标设置未细化,未能有效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设置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全面反映本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绩效自评的可利用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目标源头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自评指标体系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和证明材料,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合理化措施和建议,提高自评报告的可利用性。
2.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一是建立动态预算分析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及时掌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减少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以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的同时合理规划工作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批次,切实按预算资金支付考核要求开展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预算编制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二)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监管检查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预防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和不规范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建立绩效跟踪问效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