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信访局,市直各单位: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定于今年5月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条例》,解读《条例》主要内容。市信访局面向全市信访系统进行《条例》宣讲辅导,使信访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先进人物、先进典型作用,对本 地区本单位干部进行宣讲培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二)开展《条例》“五进”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针对不同群体,丰富方式手段,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用《条例》热潮,扩大《条例》影响面,引导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
(三)开展主题知识竞赛。国家信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 《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 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主题知识竞赛。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依 托新闻媒体、自有宣传平台等,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发 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条例》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 依法信访意识。
(四)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2022年4月下旬至5月底,市信访局面向全市信访系统开展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主要包括 展示《条例》宣传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同时在微信公众 号、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展播作品,并择优报送国家和省信访局。
五、重点宣传安排
(一)新闻媒体宣传。市信访局协调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围绕《条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具体措施、社会反响,以及宣传月重点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对接协调,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并积极向市信访局推荐报道线索和稿件。
(二)信访部门自有平台宣传。市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宣传,对级地各部门学习贯彻的重要举措进行持续跟踪报道。《云南信访》杂志将发行专刊,报道各地学习贯彻的安排部署,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投稿,并依托自有宣传平台,及时转载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重点稿件,报道工作动态,开设学习宣传专题专栏,积极创作宣传作品,以典型案例、鲜活语言、丰富形式,阐述《条例》精神,普及《条例》知识。
(三)信访工作机构接待场所宣传。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印刷品、设立咨询服务台、配备宣传志愿者,让来访群众和来机关办事人员人人知晓《条例》、人人会用《条例》。
(四)社会面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手段,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策划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宣传挂图,创作短剧、小品、快板等文化产品,营造学习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要强化政治意识,提 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 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宣传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 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 一项重要举措,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内容, 周密部署实施,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充 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力量,举办群众参与度广、 接受度高的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 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宣传主题,强化舆论引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突出宣传主题,突出地方特色,发掘信访好故事,传 播信访好声音。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 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 的舆论环境。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各级 各部门《条例》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市信 访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中路、余加德 2133678;邮箱:bsxinfang@126.com)。
附件: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要求
保山市信访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0日一2022年5月26日
二、作品形式
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
三、作品内容
《条例》解读及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突出做 法、典型经验、感人故事等。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突出本地区亮点特色,避免面面俱到。
(二)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无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五、参与方式
各级各部门推荐作品,请提供作品原视频,通过邮箱发送至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