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发〔2019〕1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24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云环发〔2018〕41号)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我局制定了《保山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为我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保山建设成为云南最美丽州市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为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把保山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和云南最美丽州市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治坚定,导向明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宣传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做好环境舆论的主动引导、深度引导、有效引导。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中心工作,把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目标。紧紧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8个标志性战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深入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治理经验与成效。主动客观曝光问题,加强舆论监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创新手段,增强实效。适应传播手段的新变化、传播格局的新形势,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做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不断提高传播效果。
(四)压实责任,统筹推进。要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因宣传工作未跟上,导致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要主动作为,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好不同层次的媒体,把宣传和舆论引导贯穿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宣传合力,提供舆论保障。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强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推动构建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力,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树牢,广大人民群众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行动自觉,积极主动践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把保山建设成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云南最美丽州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牢牢把握生态环境宣传任务
(一)开展方针政策的宣传
1.宣传好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全社会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从而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宣传好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三期叠加”的重大战略判断,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五大体系。让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深度融入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领域和各环节,使全市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3.宣传好市委、市政府的目标定位。围绕“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将保山建设成为云南最美丽州市,实现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及成效,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
4.宣传好《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宣传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打赢以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为核心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具体措施。
(二)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
1.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宣传好宪法、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
2.宣传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宣传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类,《自然保护区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生态保护类,《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环境管理类的法律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3.宣传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和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坚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宣传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成果。宣传好生态环境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标准、程序、要求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宣传环境法治文化、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环境法治、关心生态的文化氛围。
(三)开展生态环境知识的宣传
1.宣传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攻坚任务中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工业污染、垃圾处理、饮用水污染、黑臭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重金属污染、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热点、焦点问题,大力宣传什么是生态环境、什么是环境污染、环境污染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会带来哪些危害等环境保护科普知识。
2.宣传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和减少生态破坏的先进技术;宣传环境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引导公众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宣传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科学知识和实践方式,描绘山青水碧、天蓝地绿、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画卷,坚定公众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四)开展典型经验的宣传
1.宣传好我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主要做法、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宣传好推进我市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成为云南最美丽州市所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3.宣传好我市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水、大气、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全面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的新理念、新变革、新气象、新成效。既要宣传好生态环境部门的成绩,也要宣传好其他部门的成绩;既要宣传好市级的成绩,也宣传好地方的成绩。
4.宣传好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主动策划、深度挖掘,推出一批生态环境领域在落实工作责任、大胆创新工作、大力治理污染、从严执法监管、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保山特色的感人故事和生动案例,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尤其要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个具体战役、各个专项行动,到基层接地气、深入一线找素材,发现和宣传更多的优秀典型,展现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人的风采,及时报道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党风廉政工作动态。讲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故事,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权威、准确信息,放大生态环境保护主流声音。
(五)开展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
1.树立主动客观曝光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正面宣传的理念,及时持续公布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必要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对群众投诉、挂牌督办的违法环境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2.主动曝光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责任人并督促问题整改、追究责任情况,集聚正能量,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全社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信心和希望。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全力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保山市问题整改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动市级和县(市、区)级主要媒体开设“曝光台”栏目,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表明执法监管对生态环境违法“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六)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1.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相关舆情的监测、跟踪、收集,处置工作,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控、分析通报制度,明确处置程序和责任。重要环境舆情第一时间报送,做到精准研判、及时调查处理、积极应对、牢牢把握主动权。
2.持续开展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三大保卫战和8大标志性战役的舆情监测、精准研判、及时上报,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科学应对,实事求是地沟通解决;对错误思想和负面有害言论,敢于接招,坚决纠正,防止错误思想污染舆论空间和网络生态;同时要把握时、度、效,做好引导,防止产生次生负面舆情。
五、改善优化生态环境宣传方式
(一)做好环境新闻发布。一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视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和培养,设立专职(或兼职)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声,统一发声;强化应对、处置、实践能力,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专业化能力。二是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紧紧围绕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落实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主动设置议题,运用新闻发布、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紧扣攻坚战重点工作,热点问题,确定发布主题,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分局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形式可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联合发布、综合发布、专题发布等形式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多部门多单位联合进行新闻发布。【牵头领导:李明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各县(市、区)分局。】
(二)组织新闻媒体采访。一是围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同盟军”作用,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通过协同宣传、主动邀请采访、配合采访、提供素材等共建良好互动的合作关系。市局每年至少策划组织一次主题采访,提高公众对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和环境整治力度、成效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增强公众对环境治理的信心。结合“建设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大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基层生态环境工作者,听取生态环境人讲述生态环境工作的经历和感悟,展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二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污染源普查、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市局每年至少邀请媒体开展6次伴随式采访,及时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事关老百姓切身影响的“水、土、气”污染治理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组织媒体对具体问题进行监督采访,跟踪采访报道,全面维护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促进攻坚战的顺利开展。【牵头领导:薛众;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综合规划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环境监测站。】
(三)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一是各县(市、区)、园区分局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重要性,把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作为开展生态环境舆论传播和引导的重要窗口和工具。及时利用各类新媒体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权威信息,引导网络舆论,关注并及时响应网民意见。积极培养建立生态环境网评员队伍,市局稳定联系网评员3-5名,县(市、区)、园区分局稳定联系网评员2-3名。二是按照《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管好用好两微矩阵平台。指定专人专岗负责两微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坚持以“生态环境部发布”微博、微信为核心,发挥好国家、省、市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全时段、全方位的宣传“合力”功效。及时转发国家、省的有关信息,实现矩阵运行指令畅通、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整体发声。要做到每个工作日更新(或转发)信息,按要求及时转发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县(市、区)分局在管好用好微信公众号的同时,积极开通新浪微博,逐步建立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微矩阵平台。园区环保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三是提升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范围。结合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和实施,用讲故事的形式会同媒体,专业制作人员拍摄制作各类宣传短片、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法律微讲堂等新媒体产品,并在两微、网站等平台上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发布的形式,做好宣传。利用“表情包”“一张图”“一图一故事”“动漫”等图文结合的创新表现方式,制作新媒体产品。多轮次地转发、摘发、编发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成效,并主动与网民、主流媒体、商业网站、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建立互动。及时、充分、有效地把群众关心的和希望群众了解的信息传播出去,提升传播生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局每季度至少生产2件新媒体产品,各县(市、区)分局每季度至少生产1件新媒体产品。 四是充分发挥多平台复合宣传效应,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部门网站等宣传平台的“累加”作用发挥好,积极协调,努力打造电视、报纸、网络“三位一体”的全媒体平台。持续全方位的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措施、成效宣传好,实现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元发布、多级放大、多渠道融合、多平台互动,形成多轮次、多角度、多媒体的宣传覆盖,打好生态环境保护舆论主动战。【牵头领导:薛众;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局。】
(四)做好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一是全面搭建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开放平台,加强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的力度,定期向公众开放现有的开放设施,不断总结和优化开放实施方案,推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水、土、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的修复等方面开展专项主题开放活动。充分发挥好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在环境宣传教育中的专业优势。所有开放设施保证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开放活动。三是积极主动邀请不同类别、不同年龄段的公众参与开放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设计开放内容,不断跟进和提高开放过程中的解说、展示能力,最大限度的满足公众的需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四是2019年年底前市级确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废处理各一处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分局确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废处理(具备开放条件的)各一处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牵头领导:薛众;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市环境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配合部门:各园区分局。】
(五)精心组织对建设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把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活动,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项目环评过程中指导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公众参与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公开性。有针对性的邀请项目涉及人员、媒体记者、环保人士参与环评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沟通交流,从根本上防范重大信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避免因公众参与不到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政府的公信力。【牵头领导:李明彦;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各县(市、区)、园区分局;配合部门: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六)开展好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一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围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以提高全市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为核心,精心策划开展全市主题实践活动。二是抓好六五环境日、宪法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点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坚持绿色发展,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将保山建设成云南最美丽州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融入到“生态环境绿色讲堂”,在中、小学及社区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更加趋于大众化的生态环境课堂活动。四是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力度的宣传。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和复核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推进“生态环境宣传长廊”、“绿色生活长廊”、“生态环境宣传墙”等固定宣传点建设。倡导社会各界和大众身体力行,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起,知行合一,参与美丽保山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保山大地落地生根,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成风化俗,让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中来。【牵头领导:薛众;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自然生态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分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要强化对宣传工作领导,切实把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分析形势、研判重大问题,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研究指导,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研究解决宣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机构、工作经费、工作机制上提供保障,为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关注环境舆情动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各业务分管领导要带头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媒体采访、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亲自指导和处置重点生态环境舆情。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须指定1位业务能力强、掌握信息全的人员作为宣传联络员,每月至少向法规宣教科提供1条宣传线索和素材;法规宣教科要及时受理媒体采访需求,协调各业务部门接受采访,各业务部门应按照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完成采访。对于突发环境舆情事件,各业务部门要全力配合,确定应对措施和传播口径,协同处置、及时响应。各县(市、区)分局要确定1名新闻通讯员,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2条宣传线索材料或信息。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舆情监测、报送和应对有关工作,做到舆情处置快速、高效。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是每一名生态环境从业人员的义务,也是职业责任,全体生态环境从业人员都要提高政策水平、增强媒介素养,更好地落实职业责任,同时也要做好面向服务对象以及身边群众的宣传教育。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分局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新媒体建设、公众参与等责任明确、任务清楚、流程清晰的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宣传、网信、教育等部门和媒体的支持,形成充分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把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同时争取从各专项工作经费中,抽取适当比例,用于相应业务的宣教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齐、充实宣教队伍,把政治强、业务精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宣教岗位,配备专业的宣教设施和设备。建好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联络员、舆情研判专家等队伍,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宣传教育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的生态环境宣传铁军,为全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