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9-4/20250320-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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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为做好保山市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幼儿园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直属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云南省平安校园”、“云南省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保山市幼儿园吾悦园为九悦公馆小区配建幼儿园,属保山市幼儿园,按“一园两区一体化”进行管理。

二、招生原则及方式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计划招生、免试入园、就近入园的原则。

(二)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且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计划招生小班480名,其中园本部招生240名,吾悦园招生240名。

四、招生范围及指标

(一)保山市幼儿园园本部招生小班240名。

1.隆阳城区兰城街道、九隆街道的城镇居民子女。一是户籍在且居住在兰城街道、九隆街道的城镇居民子女;二是在兰城街道、九隆街道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隆阳城区内居住在兰城街道、九隆街道的相关教育优待对象子女;隆阳城区内市属、区属相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隆阳城区内中央、省属驻隆相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二)保山市幼儿园吾悦园招生小班240名。

1.监护人在九悦公馆小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房且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同一房产于2022年经网络报名系统登记获得入学资格后,6年内只能用1次(多孩家庭除外)。

2.隆阳城区永昌街道的城镇居民子女。一是户籍在且居住在永昌街道的城镇居民子女;二是在永昌街道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隆阳城区内居住在永昌街道的相关教育优待对象子女;隆阳城区内市属、区属相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隆阳城区内中央、省属驻隆相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五、招生步骤及时间

(一)发布公告:2025年3月31日—4月6日;

(二)网上报名:2025年4月7日;

(三)招生指标派位:2025年4月8日上午;

(四)相关单位确定名单:2025年4月8日下午;

(五)发出现场验证通知:2025年4月9日;

(六)到学校验证:2025年4月10日、11日;

(七)公布录取结果:2025年4月12日。

六、报名网址及操作方法

(一)报名

登录网址:http://bssyey.mykjxx.com:7001/user/login

招生办公室电话:0875-2122875

(二)操作方法(幼儿家长在网上按类别选择园区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1)个人:由家长以幼儿身份证号和家长电话号码注册后登录系统报名(具体操作参照“报名系统个人报名操作指引”)

(2)单位:由家长在登录界面点击“单位”报名页,使用本单位账号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单位报名系统后,以幼儿身份证号和家长电话号码注册,进行报名操作。

2.报名时通过网络上传提交材料。

居民:幼儿所在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幼儿页)、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单位证明或经商创业证件、幼儿所在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幼儿页)、租房(住房)证明材料;单位:单位证明、幼儿所在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幼儿页)

3.系统进行自动查重、初审并进行分类统计。

4.对隆阳城区居民子女的报名分别进行现场电脑派位,当天在学校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5.对隆阳城区内中央、省属驻隆相关单位和市属相关单位(含教育优待对象)、区属相关单位进行招生派位,并确定录取名单。

6.通过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网上发短信形式,向家长发出录取现场验证的通知。

7.提交材料原件现场验证确认。

8.在幼儿园大门口公布录取结果。

七、优待政策

隆阳城区驻保现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国家和省、市的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教育优待对象子女经审核后由牵头负责单位在网上同步统一进行报名。

八、其他

(一)招生范围内的对象自行选择和确定所属范围,每一名幼儿只能在一个范围内报名,报名结束后系统自动查重,如有同一幼儿在多处报名的现象,系统将自动全部删除,不予确认。学位具有唯一性,一名幼儿一个学位,双胞胎网络报名在同一户名下单独注明,一次报名,一次派位,派中则两名幼儿同时录取。

(二)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三年及以上的务工单位证明或经商创业证件、租房(住房)证明材料。

(三)九悦公馆小区住房户的业主子女入园保障,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或2025年4月7日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书及完备的购房手续,住房以外的其他不动产产权,如商铺、车库等不作为保障的依据。

(四)电脑派位邀请幼儿家长代表及市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全程监督。

(五)幼儿家长或单位在网络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六)幼儿家长需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步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不接受线下报名。因学位有限,不接受转学或插班。

(七)所有公示无异议的幼儿须经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八)招生工作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九)招生工作中,招生方案未尽事宜将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量决定后执行,同时报备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