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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摩托车消费券
姓    名 蒋**
写信时间 2026年02月6日
信件内容 摩托车作为当地最重要的交通工具,领导们能否聚焦下当前市场现状,新新国标的出台已经无法满足老百姓出行的需求!让老百姓享受性价比更高的摩托车!发放消费券让老百姓享受到实惠!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2月12日回复蒋林辉先生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云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摩托车不在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由省商务厅统筹资金发放全省汽车类、美物类、美食类、美宿类、电商类、家政类消费劵,摩托车不在消费劵支持范围。因保山市本级无相应配套资金,目前无法发放摩托车消费劵。我们将持续关注省级消费劵相关政策,如后续有摩托车类消费劵将及时通知广大消费者。

如仍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保山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875-3037533进行咨询。

处理对象 保山市商务局
处理时间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