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13631”工作安排,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抓项目、帮企业、育产业,农业生产稳定,工业生产趋势向好,消费市场回暖,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年昌宁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7.1亿元,比上年增长3.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4.7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1.4亿元,增长3.9%。
一、农业生产稳定
2025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其中,农业产值60.4亿元,增长9.1%;林业产值5.8亿元,增长8.1%;牧业产值23.3亿元,下降8.6%;渔业产值0.8亿元,增长5.1%;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2.8亿元,增长6.3%。
粮食增产。全年粮食总产量23.0万吨,比上年增加142吨,增长0.06%。其中,夏收粮食产量4.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397吨,增长0.8%;秋收粮食产量18.2万吨,比上年同期减255吨,下降0.14%。
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全年实现蔬菜总产29.4万吨,增长7.1%;干茶产量3.2万吨,增长2.7%;全口径水果产量(园林水果、瓜果)11.1万吨,增长1.6%;澳洲坚果产量0.6万吨,增长24.79%;咖啡产量224吨,增长397.8%;板栗产量459.5吨,增长43.4%。
二、工业生产趋势向好
2025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0%,规模以下工业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对全县经济发展支撑持续巩固,成效显著,趋势向好。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下降8.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9.1%,私营企业增长24.8%。
从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37.3%,食品制造业增长1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25.4 %,纺织业增长12.0%,木材加工增长22.7%,家具制造业增长 9.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1.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1.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8.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2.9%,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5.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1.5%。
从主要产品产量看。食用油增长156.8%,成品糖增长39.7%,冷冻蔬菜增长6.1%,饮料酒增长23.3%,精制茶增长28.6%,人造板增长29.7%,家具增长10.0%,活性炭增长27.7%,水泥增长50.7%,商品混凝土增长13.0%,工业硅增长73.2%,自来水生产量增长27.9%,饲料增长9.5%,多晶硅下降23.0%,塑料制品下降2.8%,发电量下降5.4%。
三、固定资产投资超预期
202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7%,超目标0.7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5.5%,第二产业投资下降46.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1.2%。
从投资结构看,产业投资下降24.0%,占全部投资比重达58.0%;民间投资下降33.1%,占全部投资比重达41.8%;国有控股投资增长100.1%,占全部投资比重达51.2%。
从重点行业看,旅游业投资增长57.2%,交通投资增长91.6%,能源工业投资增长159.1%,水利投资增长142.5%,农业投资增长134.0%,教育投资增长309.9%,数字经济投资增长53.1%,生态保护投资增长986.6%,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94.0%,能源以外工业投资下降78.5%。
从房地产看,各项指标有所提高,房地产业投资增长294.0%,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7%,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0.7%。
四、消费市场回暖
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6.9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6.5亿元,增长9.8%,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8.4亿元,增长6.7%,住宿业实现营业额4.1亿元,增长9.5%,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8.7亿元,增长7.2%。
限上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1191万元,增长50.1%。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现稳中有升的态势,限上企业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530.6万元,增长84.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4亿元,增长9.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5亿元,增长4.9%。按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73.4亿元,增长6.6%,餐饮收入3.5亿元,增长4.2%。
从重点监测的大类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的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类增长8.3%、饮料类增长9.1%、烟酒类增长15.3%、中西药品类增长6.4%、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3.8%、汽车类增长18.8%、化妆品类增长13.0%、日用品类增长9.0%。
五、税收收入增长
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亿元,增长1.9%。全县税收收入完成3.6亿元,增长12.0%;非税收入完成3.1亿元,下降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亿元,下降5.5%。其中:节能环保支出下降4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1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 26.1%,卫生健康支出下降50.2%,教育支出增长0.6%。
六、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202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138.27亿元,同比增长6.8%。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61.71亿元,同比增长2.9%。
七、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25年,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14元,同比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89 元,增长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24元,增长6.4%。
总的来看,2025年,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措施持续发力显效,全县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但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有效投资支撑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力度不强,产业转型升级不快,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注: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昌宁县地区生产总值202.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