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前,昌宁县人民法院走进昌宁县第二中学,围绕人身安全防护、心理健康疏导两大重点内容展开,以本地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以暖心话语解答成长困惑,将严肃的法律知识、实用的安全技能、温柔的心理疏导融为一体,为青少年筑牢暑期安全防线。

拒绝骑行耍酷,道路不是游乐场。暑期出行,电动车、共享单车是同学们最常用的代步工具,但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源于一时贪玩、刻意耍帅的侥幸心理。法官结合保山、昌宁本地发生的青少年骑行事故,集中警示各类高危骑行行为:多人超载共乘、机动车道追风飙车、违规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等。提醒同学们,看似酷炫拉风的操作,实则暗藏致命风险,无数事故教训证明,小小的侥幸,往往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多起事故鲜明印证,规范佩戴头盔能最大程度守护生命安全,是骑行路上最关键的“保命屏障”。针对同学们的普遍认知误区,法官现场明确辟谣:学生身份、年纪偏小、骑行电动车等,都不是法律免责的借口!无论年龄大小、车型类别,只要骑行出行存在交通违法过错,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依法承担对应责任和民事赔偿,没有人可以例外。年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车,严禁载人载同学;摩托车必须满18周岁持证上路;超速、酒驾、无证驾驶全是违法行为,必将依法追责。
远离野外野泳,杜绝溺水风险。盛夏酷暑,下河戏水、野外游泳成为不少同学的消暑选择,但看似清凉平静的野外水域,暗藏重重危险,是威胁青少年暑期安全的重大隐患。法官结合本地多发的溺水事故教训提醒大家:绝大多数青少年溺水悲剧,都发生在结伴私自野泳、野外戏水的过程中。不少人仗着自己水性好盲目冒险,殊不知野外水域环境复杂多变,即便水性出众、体力充沛,也难以应对突发危险,不仅常有少年不幸溺亡,就连经验丰富的成年人下水施救,也极易身陷险境、付出生命代价。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自甘风险原则与同行救助义务,让学生清晰知晓私自野泳的风险责任,以及同伴遇险后的责任边界。同时,现场普及溺水救援口诀:叫、打、伸、抛,叮嘱学生遇到他人落水,务必坚守“优先自保、科学救援”原则,坚决不贸然下水施救,通过大声呼救求助、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延伸竹竿和绳索、抛掷漂浮物等方式隔空救援,有效规避二次危险。
接纳自我情绪,做心态稳稳的少年。健康的成长,既要守护身体无恙,更要治愈心灵迷茫。宣讲现场,法官化身暖心大朋友,抛开生硬法条,聚焦青春期成长痛点,和同学们畅聊情绪焦虑、精神内耗、人际困扰等青春小事。结合办案经验,法官表示:很多青少年的冲动犯错、行为偏差,并非本性恶劣,而是长期情绪积压、压力无处释放、心事无人倾诉造成的。青春期敏感、焦虑、委屈、迷茫都是正常现象,但情绪可以包容,宣泄必须有边界。一次同学误会、一场考试失利、一句家人唠叨,都不值得冲动打架、消极摆烂、自我内耗、突破规则。压力爆棚、心情低落时,不必独自硬扛,可以跑步吹风、听歌放松、书写释怀,也可以大胆向父母、老师倾诉,学会疏导情绪、与自己和解,才是青春最珍贵的成长。
法官暖心寄语全体青少年:求助从来不是懦弱,而是最勇敢的成长智慧。心里压抑、迷茫无助、撑不住的时候,别独自死扛、默默内耗。父母和老师永远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大胆倾诉、主动求助,及时拨开心理迷雾,才能轻装上阵、向阳前行。美好的青春,从来不是肆意放纵,而是要知敬畏、守底线。愿每一位学子都能敬畏规则、珍爱生命、接纳自我,褪去浮躁、稳住本心,向阳奔赴滚烫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