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的通知》(保供排水〔2022〕5号)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现就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取消收费的背景是什么?
答:保山坝区供水企业众多,各供水企业在实施供水管网接入过程中向居民收取的开口费、施工费等费用标准不一,导致部分使用自备水源的居民迫于高昂的费用而未能接入市政管网,给加强保山坝取用水管理和取缔自备水源等工作带来了较大阻碍,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建成“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供水“一张网”的目标差距较大。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1号)关于“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在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的有关收费”的要求,结合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的实施,经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在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实施范围内,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
问:取消收费的具体范围是哪些?
答: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的范围是保山坝区,即:北至北庙村、东至东绕城—梅子沟—王海村、南至西邑乡北部、西至太保山。不包含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实施范围以外的隆阳区其他乡镇和腾冲市、龙陵县、施甸县以及昌宁县。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实施范围以外的区域按以前的规定执行。
问:之前实施的供水工程已向居民收取的费用如何处理?
答:在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实施范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之前实施城乡老旧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自然村供水入户管网改造等涉及供水的工程已向居民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之后实施的涉及供水的工程一律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
问:取消居民供水管网施工收费后,居民是否完全不需要支付费用?
答:根据云政办函〔2021〕61号文件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结合保山坝实际,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一)实施抄表到户的区域。从公共管网至用户用地红线外的接入工程(含水表)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用地红线内的工程费用由用户承担;未明确建筑区划红线的,从公共管网至用户建筑物外延的接入工程(含水表)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建筑物以内的工程费用由用户承担;为满足用户需求增设户表的,由用户承担增加管网及计量装置的建设费用。
(二)针对实施总表计量管理的区域。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含总水表)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工程费用由用户承担;未明确建筑区划红线的,从公共管网至用户建筑物外延的接入工程(含总水表)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建筑物以内的工程费用由用户承担。
(三)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管网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水表)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如需实施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管网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水表)的改造,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