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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三胎政策 | ||
姓 名 | 自**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本地区三胎政策福利有哪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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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三孩政策福利的回复 市民: 您好!你的信访事项已收悉,县卫健局调查情况如下:经核实,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3号 )文件规定,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2.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3.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4.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5.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6.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二)补贴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四)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五)申报及审核程序:由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5个 工作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卫健局审核。 二、育儿补助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2.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3.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4.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5.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6.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二)补助标准: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做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云南省等情况)。 三、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岁)。 2.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3.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4.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5.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6.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二)补贴标准: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无需参保对象承担参保资金。每年根据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情况,由县卫健局与承办保险机构据实结算,我县承保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施甸县支公司。最后,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将对符合政策对象进行信息登记,请符合享受政策对象及时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社区)申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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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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