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金融

我市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助推林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09-12 10:31     来源:      点击量:

为破解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瓶颈,我市多措并举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为林农和各经济实体投身林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我市集体林权应确权面积1396.12万亩,已确权集体林面积1383万亩,确权率达99.06%,集体林到户率90.5%。全市发放林权证39.23万户47.91万本,发证宗地数140.87万宗,发证面积1376.9万亩,林权证发证率99.6%,林权证到户率100%。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近15万元,近200万农民直接受益。

为帮助林农和各经济实体解决林权抵押贷款难,贷款期限短等困难,降低林权抵押贷款成本,我市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利用信贷和社会资金规模。多层次、多方面筹集资金建立林业发展基金,安排专项贴息资金、降低融资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给林农抵押贷款创造优惠政策。出台林业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各级财政部门每年从财政收入增长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林业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适当放宽经营造林育林贷款条件,建立和完善林农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金融机构拓宽投入渠道,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开发;推出新的符合林木生长特点和林业企业生产特点的保险险种,为林农生产和林业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提高农民抵御融资风险能力。

建立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建设林农信用体系,加强银林合作,建构多样有效的担保机制,发展森林风险管理、森林保险,在制度、政策上保证金融对林业的支持和服务。开发额度小、便于资产价值评估和保全处置、周期长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满足广大林农的资金需求;推行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抵押融资。开发小额短期贷款便捷办理通道,在信用体系支撑下,以林木、林地资源为抵押进行贷款,免除评估程序,解决广大林农对小额短期贷款投资林业建设的需求。

扶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新型林业经济组织,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化进程。新型林业经济组织培育过程中,突出林农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林农的积极性、创造性;突出产业化主线,提升林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新型林业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方面的创新,把各类新型林业经济组织主体纳入信用评级评定范围,提高经营主体授信额度。

完善林业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现有部门服务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个体的、私营的和公私合营的服务组织,把林业社会化服务逐步推向市场,实行有偿服务,使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简化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调查、评估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加强林业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增强为林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加大森林保险业务的范围和力度,创新险种,增加保险产品,加大赔付比例,切实减少金融机构放贷的额外风险。

我市完善林业金融服务,促进了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和有效解决了“三林”问题,助推了林业发展。(李金福 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