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四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2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1件、施甸县1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区)进行办理。
截至4月10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1批次2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1件、施甸县1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0
2
施甸县
(截至时间: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