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五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1件、施甸县2件。保山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区)进行办理。
截至4月11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2批次5件,涉及2个县区,隆阳区2件、施甸县3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隆阳区
2
0
施甸县
3
(截至时间: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