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1月27日0时至24时,腾冲市在省外入腾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
(一)确诊病例
11月24日
07:05-07:35 由绮群小区自驾车前往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7:35-19:05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9:05-19:40 自驾车到腾兴苑3栋
20:00-22:00 腾兴苑3栋参与翡翠直播活动
22:00 自驾车返回绮群小区休息
11月25日
07:05-07:35 由绮群小区自驾车前往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7:35-14:1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4:10-14:40 自驾车返回住所,途经腾冲市政府花园红绿灯时,车子故障联系修理工到场修理
14:40-19:00 绮群小区休息
19:00-19:40 自驾车到腾富苑107栋
19:40-22:00 腾富苑107栋参与直播活动
22:00 自驾车返回绮群小区休息
11月26日
07:05-07:35 由绮群小区自驾车前往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7:35-23:3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23:3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二)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24日
10:55-11:00 前往乡村小花园饭店总店(海华路店)
11:00-21:35 乡村小花园饭店总店上班
21:35-21:46 返回腾越街道腾南公寓
21:46-21:48 明娟自选便利店购物
21:48 腾越街道腾南公寓休息
11月25日
11:00-11:15 海华稀豆粉店进餐
11:15-22:00 乡村小花园饭店总店上班
22:09-22:30 新傣家进餐
22:30-24:00 腾越街道腾南公寓休息
11月26日
00:00-19:40 腾越街道腾南公寓
19:4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无症状感染者2
11月24日
全天在腾药宴餐厅
11月25日
全天在腾药宴餐厅
11月26日
00:00-22:00 腾药宴餐厅
22: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无症状感染者3
11月24日
07:30-08:00 由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步行至广播电视局路口(农村信用社旁),后与同事乘车至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8:00-14:3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4:30-15:00 与同事乘车至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
15:00-16:00 在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休息
16:00-16:30 与同事乘车至振发红木公司
16:30-19:45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9:45-20:00 与同事乘车至财富中心
20:00-20:40 财富中心“帽牌货冒菜”进餐
20:40-20:52 步行返回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休息
11月25日
07:30-08:00 由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步行至广播电视局路口(农村信用社旁),后与同事乘车至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8:00-15:0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5:00-15:55 与同事乘车至海关红绿灯路口,下车后步行返回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期间在“小磊百货店”购物
15:55-17:45 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休息
17:45-17:50 骑电动车前往上绮罗社区向阳小区,途经植物园后大门时在流动水果摊“潞江坝各种水果批发”购买橘子
17:50-20:45 上绮罗社区向阳小区其父亲家中
20:45 返回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休息
11月26日
07:00-07:25 由满邑社区菜园坡小区步行至广播电视局路口(农村信用社旁),后与同事乘车到和顺大庄
07:25-07:40 和顺大庄“爱艳早点铺”早餐
08:15-23:3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23:3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无症状感染者4
11月24日
07:00-07:30 自驾车至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7:30-19:45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19:45-21:11 步行至滇西纸包鱼大排档用餐
21:11 返回叠园小区39号长林酒店休息
11月25日
00:00-19:00 长林酒店休息
19:00-22:30 前往顺昌古道茶室与导游对接工作
22:30 返回长林酒店休息
11月26日
07:00-07:30 由长林酒店自驾车至石头山振发红木公司
07:30-23:30 振发红木公司上班
23:3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二、健康提示
(一)请存在上述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开展核酸筛查(5天5检),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聚集。
(二)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进出公共场所要严格扫“场所码”并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减少非必要跨区域流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