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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6-06-30 15:25     来源:保山发布      点击量:

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决定于6月30日14时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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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西南暖湿气流、辐合区和切变线影响,预计6月29日20时—7月2日20时我市自东向西将有一次持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雨量为50—70毫米,局部会达到80—120毫米。其中:6月30日腾冲东北部、隆阳区东部、昌宁中部以东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它区域有阵雨局部中到大雨;7月1—2日全市大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对此市气象局自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保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办组织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30日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防指及市防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按照“1262”机制做好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各级包保责任人及时下沉,落实好老幼病残、单家独户等特殊群体转移避险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加强转移人员安全管理。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守牢山洪沟口、涉水路段、漫水桥等高风险区和风险隐患点、养老机构、施工工地、旅游景区、田间窝棚、临时营地、地下空间、沿江沿河等重点部位。受影响地区党政领导要靠前指挥,切实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力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