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建立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7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发﹝2016﹞72号)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