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保山市办结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240023号案件

发布日期:2018-07-10 08:28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点击量:

2018年6月24日,保山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反映“保山市施甸县4个混凝土搅拌站,第1个是施姚路(施甸向姚关方向)新公安局斜对面无名搅拌站,第2个是施甸大酒店出门右手边佳城阳光在建工地的临时搅拌站,第3个是施姚路(施甸向姚关方向)离施甸大酒店500-600米施甸安置房在建工地的临时搅拌站,第4个是施姚路(向姚关方向)离第3个搅拌站300米处,汇城搅拌站,以上4个搅拌站均无任何手续,沙石乱堆,产生大量粉尘,废水无组织乱排,污染环境。举报人称第4个汇城搅拌站,因近期督察组到来,正在准备拆除。”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当晚立即批转至施甸县人民政府办理,要求保山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等相关工作。次日,施甸县及时组建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核实,此投诉为重复投诉,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一是6月13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已对投诉内容中所提及的4家临时自用搅拌点下达了《施甸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家临时自用搅拌点自接到决定书后已停止生产,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二是6月14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已依法对以上4个临时自用搅拌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6月17日对4个临时自用搅拌点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是4家临时自用搅拌点中,1家已按照要求拆除全部搅拌设备;1家正在准备拆除且不在进行选址重建;2家正在停产按时序整改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