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

发布日期:2018-06-26 07:52     来源:      点击量:

(一)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持续高位推动生态创建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立并持续推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将生态市建设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生态环保指标考核“一票否决”。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印发实施了《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规划》《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首部地方法规《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颁布实施,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化规划引领与投资保障。2010年《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年)》通过市人大审议,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2014年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年)》中期评估,找准创建短板,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从2009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00多亿元,重点用于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程。从2016年起市财政通过增加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成功创建并获得命名的国家生态乡镇奖励15万元、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奖励50万元、国家生态文明县(区)奖励50万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奖励100万元。各县(市、区)、园区及乡镇(街道)也相应完善了投入机制,形成了市、县、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创建投入机制。

(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1.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充分发挥保山硅电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水电硅材工业牌,创建云南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区。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珠宝加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创新型、开放型、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以国家级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全市建成运行3个风电站和1个太阳能光伏电站,总装机17.7万千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去产能,累计淘汰钢铁落后产能30万吨、铁合金落后产能1.4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10万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在钢铁、化工、建材、冶炼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项目14项,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达100%。

2.着力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出台《保山市工业聚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启“园中园”共建共享发展的新模式,以“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为发展目标,打造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推进“园中园”建设,着力补齐轻纺、新材料、农特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短板,实现企业之间生产体系的系统耦合,物质、能量等生产资料得到高效利用,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工业园区。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构建以保山至缅甸曼德勒国际大通道为“线”,以保山工贸园区、缅甸曼德勒保山缪达工业园区为内外支点的“一线两园”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制造业对标国际标准转型升级。

3.着力推动农业生态化发展。出台《保山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主攻种养、加工、销售规模化,积极创建全市“规模化、工业化、品牌化、标准化、生态化”现代农业发展样板区、三产融合聚集区、农旅结合休闲观光体验区。全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茶叶、蚕桑、甘蔗、咖啡、蔬菜、油料、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800多万亩。全市累计认证“三品一标”企业76家、产品133个、基地面积514万亩,位居全省前列,“保系”特色农产品的国内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4.着力推动旅游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构建集医疗、康养、休闲、运动等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使保山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温润气候、特色文化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世人健康生活的向往之地。着力构建“一圈一环一线”旅游大发展格局,加快打造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圈、高黎贡山旅游环和红色经典旅游线。以全域旅游发展10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旅游品牌建设,努力将腾冲传统村落打造成世界文化遗产、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打造成知名品牌、保山建设成云南最美生态城市,将滇西最美自驾线路、火山热海、和顺古镇、善洲林场、怒江大峡谷、松山等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三)坚决守住绿水青山,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气、水、土壤等3个污染防治专项小组,印发了《保山市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保山市2017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辖区内水、气、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以燃煤锅炉淘汰、水泥和硅冶炼行业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以抓好城市河道治理、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限期整改为重点,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为重点,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有效推进。

2.全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建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地热火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五个。先后实施“绿化荒山行动”“三项清理整治行动”“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行动”等多项重大生态建设和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森林保山建设。划定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483977.5公顷,做好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等工作,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全市森林生态安全。加快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着力推进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出台了《关于实施绿化荒山行动的意见》《关于加快陡坡地生态治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保山市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四)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云南最美生态城市

1.全面推动城市生态化发展。坚持把城市生态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城市生态修复力度,不断扩大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规划建设万亩青华海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实施了保山坝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保山市高速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建设工程、隆阳区东河沿岸绿化工程,建成了昌宁县城北湿地公园、龙陵县龙山湖公园等一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生态建设成效初显。保山中心城市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第三批、省内第一批城市“双修”试点,保山青华海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已实施封山育林7200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已完成土地流转1.23万亩。全面开展“四创两争”工作,城市向既有品质、又有颜值加快迈进。

2.全面提升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全省首个、全国15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完成投资55.64亿元,建成箱体79.524公里,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日处理能力达11万立方米;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5座,日处理能力达600吨;建成云南省首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项目,每年处理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约10万余吨。2013-2015年期间,市县财政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建成运行300座热解气化炉,覆盖62个乡镇、600多个建制村,基本建立起了一套“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全面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抓实腾冲市、隆阳区板桥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扎实推进施甸县姚关镇、龙陵县勐糯镇、昌宁县柯卡一体化发展市级试点。腾冲和顺古镇入选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名单,保山永子围棋小镇、高黎贡山摄影小镇等8个小镇入选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名单,龙陵县平达乡、昌宁县湾甸乡等27个乡镇列为市级特色小镇,首批命名市级美丽乡村14个,启动实施5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美丽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1.构建“多规合一”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2015年7月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规划的编制,探索建立以“四区七线”为基础的空间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全省“多规合一”试点,编制《保山市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2015~2030年)》,完成“一张蓝图”,形成统一的生态管控边界,编制了《保山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明确了全市资源开发利用的上限。腾冲市作为全省首批开展城乡环境总体规划的试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底线。严守耕地红线,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保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确保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68409公顷,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0000公顷。

2.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保山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开展全省首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试点工作,率先开展了昌宁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和隆阳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湖)长制,指定市级河(湖)长 13 名、县级河(湖)长 79 人、乡级河(湖)长 622 人、村级河(湖)长 1036 人,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责任,确保每一条河道、水库、塘坝、沟渠、湖泊都有专人抓,专人管。2017 年全年市级河长巡河 27 次,县级河长巡河 49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 4426 次,村级河长巡河日常化、常态化。强化水域岸线保护,全市拆除河道周边两违建筑24975平方米,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217个点。

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县市区、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量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2017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纳入全市10项重点工作,实行月度评价通报、季度督查考核制度。即年初明确月度工作具体指标,由主管部门按月提供数据上报,经市委书记、市长审定后,以“两办”行文逐月按“好、中、差”进行评价通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纳入每季度重点督查内容,形成的督查报告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5.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保山市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上按期完成水泥、制糖、铅锌冶炼三个行业生产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2017年,全市建成环境监测二级站1个、三级站5个,保山市、腾冲市、昌宁县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标准化建设验收,省、市、县三级环保业务专网实现全覆盖,连通率达95.52%。

(六)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弘扬特色生态文化

1.充分发挥善洲林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作用。通过不断深入发掘杨善洲精神的深刻内涵,把杨善洲精神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善洲林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优势,充分发挥善洲林场独具特色的生态、科普教育和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加大善洲先进事迹精神教育基地建设,扩大教育覆盖面,善洲林场已经建设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接受生态文明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2.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在主流媒体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环境教育基地”争相涌现,生态文明的理念已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已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有效提升。

3.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降耗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组织开展全市全国节能宣传周、“6•5”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环保世纪行、环保宣传月等活动,结合入选“公交都市”示范创建城市契机,推动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推广应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308辆,建成全国首个共享单车骑行大道,成功举办腾冲国家马拉松赛、全国山地自行车速降赛,开展“低碳出行、大美保山”为主题的公益骑行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生活,营造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低碳环保的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