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效

发布日期:2018-06-26 07:52     来源:      点击量:

(一)森林保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大水系干流、支流的1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为100%。2017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9天,优良率98.4%,达到《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的通知》的目标要求。森林保山建设成效明显,累计完成封山育林11.05万亩,营造林27.40万亩,退耕还林4.00万亩,公益林467.29万亩,公益林管理工作在省级评比中连续五年第一;2017年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08年的61.7%提高到2016年的65.01%。生物物种资源得到严格保护, 2016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鸟类增加到525种,昆虫增加到2000多种;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与小黑山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物走廊带内菲氏叶猴由4群130只增加到7群200只。2016年,保山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82.53,连续三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优”。

(二)绿色保山,生态经济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6905吨标煤/万元,较2016年下降6.1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3.84个百分点,全市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57.18万元/亩,土地节约利用获国务院通报表扬。2016年,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中,保山市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一。生态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小粒咖啡、昌宁红茶、红花油茶、紫皮石斛、昌宁核桃、施甸水蛭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蒲缥温泉度假区、云峰山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天下和顺”、腾冲银杏村、施甸善洲林场等景区知名度不断提高。三次产业结构由2016年的24.7︰34.8︰40.5调整为2017年的23.4︰36.2︰40.4,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居全省前列,成为全省跨越发展中“两山”理论实践初见成效的一匹“黑马”。

(三)美丽保山,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中心城市“三个万亩”建设广受好评,昌宁城北湿地、龙陵龙山湖等一批城市公园建成开放,成为广大市民生态休闲热点。“四创两争”成绩斐然,隆阳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通过验收,被列为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全国首批“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腾冲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生态文明市;昌宁县、龙陵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验收,昌宁县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保山市、施甸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市、县技术评估。2017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5平方米/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6.6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75%。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显示,保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其中:腾冲市属全省“轻微变好的”11个县(市、区)之列,其余4个县(区)为基本稳定。全市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51个,占比73%;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0个,占比97%;命名市级生态文明村853个,占比94%;建成省级绿色社区26个、各级绿色学校239所、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

(四)和谐保山,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大幅度升高,2017年达到21.77%;生态审计工作全面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湖长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底线思维得到强化,自然资源的价值意识大幅提升,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深化。通过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意识,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激发了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众绿色生活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4.37%,绿色出行率达到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