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保山历史上曾为哀牢国辖地,是云南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汉代已有濮、越、僚、昆明、汉等民族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保山区划设治历史悠久,长达两千多年。西汉元封二年(前109)设不韦县,属益州郡,是中国在澜沧江以西设置的第一个行政机构。东汉永平十二年(69),哀牢举国归附东汉,设置永昌郡,下辖不韦、嶲唐、比苏、叶榆、邪龙、云南、博南、哀牢八县。“哀牢归汉”不仅是东汉王朝的开疆盛举,也是中华民族走向融合统一的盛事,标志着今保山全境纳入中央区划治理。郡名“永昌”寄托着“边疆稳固、永远昌明”的美好愿望。此后,保山一直是历代郡、府、司、署所在地和滇西主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唐宋时期,保山处于南诏、大理国等地方政权的统治之下。唐代属南诏国,设永昌节度;宋代属大理国,设永昌府。元初设永昌千户所,后改设永昌州,又升为永昌府。元代的永昌府是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驻地。明初设永昌府,后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撤销,改设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恢复设立永昌军民府。嘉靖三年(1524),开设保山县。清朝承袭明制,仍设永昌军民府,后改为永昌府。民国2年(1913),推行省、道、县三级行政体制,裁撤永昌府,保留保山县,隶属滇西道。1950年,保山全境解放,设保山专区。1971年,改称保山地区。1984年,地区行政公署驻地保山县撤销,设立县级保山市。2001年,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原县级保山市改为隆阳区。
保山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通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枢纽和贸易集散地,无论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还是抗战时期援华物资的“生命线”——滇缅公路和“驼峰航线”,乃至今天的“一带一路”和中印孟缅经济走廊,保山都是滇西南地区重要的节点。
